2023年4月18日12时57分,北京市丰台区消防救援支队接警:北京长峰医院住院部东楼发生火情。接警后,消防、公安、卫健、应急等部门即赴现场处置。
4月19日,北京市举行长峰医院火灾事故情况通报会,相关负责人通报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截至19日9时,经转院救治无效,29人遇难。其中,26人为住院患者、1名护士、1名护工、1名患者家属。通报会现场,全体人员起立为遇难人员默哀。
北京市消防总队副总队长赵洋通报此次火灾事故原因:经初步调查,事故系医院住院部内部改造施工作业过程中产生的火花引燃现场可燃涂料的挥发物所致。事故具体原因和损失还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医疗机构消防安全责任人由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担任,医疗机构的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组织落实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和培训工作,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 医疗机构的消防安全管理部门,应在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领导下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和落实年度消防工作计划、消防安全制度,组织开展防火巡查、检查和隐患排查,加强宣传教育培训、应急疏散演练;确定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具体实施消防安全管理各项工作。 医疗机构要建立消防组织,志愿消防队、明确消防安全管理员,根据要求建立微型消防站,配备相应消防装备。志愿消防队队员数量不少于从业人数的10%~15%,当班志愿消防队队员数量占当班总人数的比例不能低于上述要求。
日常巡查:住院区及门诊区在白天至少巡查2次,住院区及急诊区在夜间至少巡查2次,其他场所每日至少巡查1次。 巡查重点:用火、用油、用电有无违章,疏散救援通道是否畅通、消防设备设施是否正常。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设置部位是否存在堆放物品等影响防火卷帘正常工作的情形;消防控制室、住院部、门诊部、药品库房、实验室、供氧站、高压氧舱、锅炉房、配电房、地下空间、停车场、宿舍等重点部位人员是否在岗,发电机房、消防水泵房、胶片室等无人值守岗位是否落实每日安全检查;施工场所的消防设施器材配置与防火保护等消防安全情况。 巡查、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应按以下程序予以消除:对可以立即消除的火灾隐患,发现人应通知存在隐患的部门、岗位负责人立即采取措施消除; 对无法立即消除的火灾隐患,发现人应立即报告消防安全管理部门或消防安全管理人,由消防安全管理部门或消防安全管理人研究确定隐患消除措施、组织制定隐患消除计划;由消防安全管理人领导、消防安全管理部门落实隐患整改所需的各项保障;对确实无法消除的火灾隐患,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决定存在火灾隐患的部门或岗位是否立即停止产生火灾隐患的生产经营行为。对立即停止可能产生更大火灾隐患的生产经营行为,由消防安全管理部门或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组织制定停止工作计划,并负责监督落实;隐患未完全消除期间,存在火灾隐患的部门、岗位应采取有效措施,预防火灾发生;隐患消除后,消防安全管理部门或消防安全管理人应组织复查,以确认火灾隐患消除。 检查:工作人员消防常识和技能的掌握情况,消防设备的运行维保、重点部位和易燃易爆危险品的管理等。 隐患治理要实行报告、登记、整改、销号的闭环管理,确保责任、资金、措施、期限和应急预案 “五落实”。 医疗机构应每年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机构对其消防设施进行全面检测,消防设施的检测应符合GA 503 的规定。对检测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整改,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完整准确并存档备查。属于火灾高危单位的医疗机构,应每年至少开展一次消防安全评估。 严禁使用未经消防行政许可或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建筑物。 严禁违规施工(医疗机构在新建、扩建建筑、建筑装修改造和改变建筑用途时,建筑的防火设计应符合国家现行消防技术标准的要求,并依法办 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手续。施工期间应注意防火,遵守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建设消防工作的要求)。 严禁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在室内和楼道内存放、充电。
病房应设置安全疏散指示图。门诊区的导诊、挂号、取药等部位应合理布置,尽量避免人员聚集。 结合医疗机构的实际情况,制定科学有效的应急预案,特别是对重症病人、骨伤科病人等行动能力较弱的病人要建立明确的疏散保障措施,明确每班次、各岗位人员报警、疏散和扑救初起火灾的职责,每半年至少演练1次。 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应确保患者安全、保障正常医疗秩序,并确保演练任务的实用性、适用性、可行性和有效性。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应包括应急组织及其构成、指挥协调机制;应急物资准备和存放地点;火灾现场通信联络、灭火、疏散、救护、保卫等职能小组的负责人、组成人员及各自职责;火警处置程序;应急疏散的组织、疏散程序和保障措施,疏散人员的集散场地,特别是重症病人和骨伤科病人等的疏散与防护方法和程序等要求;火灾扑救的程序和措施、方法;通信联络、安全防护和人员救护的组织与调度程序和保障措施。 加强在编人员、学生、实习生、进修生、规培生、合同制人员、工勤人员等员工消防教育培训,确保人人掌握消防常识,会查找火灾隐患、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逃生、会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掌握消防设施器材使用方法和逃生自救技能等。 在本单位的公众活动场所的明显位置应设置图画、视频等形式向患者和陪护家属介绍本机构避难场地及各场所的消防应急疏散方法、路径、通道,宣传火灾危害、防火、灭火、应急疏散等知识。 对住院患者和陪护人员在入住院和日常巡查中开展经常性消防安全提示。 对医疗机构内从事安装、施工的外单位现场负责人和相关施工人员进行上岗前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火灾处置应符合WS 308—2019第4.7.3条~第4.7.7条相关要求。 4.7.3确认发生火灾后,医疗机构应立即启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同时开展下列工作: a) 向消防机构报火警,报警人员在报警时应说清着火地点、部位、燃烧物品、火灾状况等; b) 消防安全责任人担负消防队到达之前指挥各职能小组开展灭火和应急疏散等工作; c) 消防控制室接到报警后应关闭空调系统,开启排烟风机,将消防电梯降至首层;进行火灾事故广播,稳定病人和现场人员情绪,组织引导人员有序疏散; e) 保卫组人员应在着火建筑物的出入口处设立警告标志,阻止无关人员进入;消除路障,劝阻无关人员、车辆离开现场,维持好建筑物外围秩序,为消防队到场展开灭火创造有利条件; 4.7.4 在发现火灾的 1 分钟内,相关人员应开展下列应急处置工作: a) 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接到控制设备报警显示后,应首先在系统报警点位置平面图中核实报警点所对应的部位; b) 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接到报警后立即通知安保人员及距离报警部位最近的工作人员持通讯工具、灭火器和防毒面具,迅速赶到报警部位核实情况,发现火警立即处置; c) 安保人员和距离报警部位最近的工作人员负责到现场核实火情和进行灭火,并向消防控制室报告着火的准确部位、燃烧物质等情况; d) 到场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如果火势较大,未能控制,应立即呼叫增援力量。 4.7.5 在发现火灾的 3 分钟内,相关人员应开展下列应急处置工作: a) 安保人员等工作人员现场核实报警部位确实起火后,应立即通知消防控制室,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应确认系统联动控制装置处于自动状态,同时立即拨打电话“119” 报警,说明发生火灾的单位名称、地点、起火部位、联系电话、燃烧物质等基本情况; b) 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应通知值班领导,值班领导立即组织灭火救援力量在 3 分钟内赶赴现场,按任务分工进行处置; c) 灭火组就近占据室内消火栓进行灭火;救护组到现场搜救和救护伤员;疏散组逐个房间搜救、引导人员疏散;保卫组设置警戒区域,避免无关人员进入现场,同时负责接应消防队到场。 4.7.6 在发现火灾的 5 分钟内,相关人员应开展下列应急处置工作: a) 现场火势较大,消防队还没有到达现场时,应组织志愿消防队员到现场增援进行灭火; b) 消防队到场后,医疗机构值班领导应主动汇报现场情况,协助消防队做好警戒、疏散、灭火、配合、救护等工作; c) 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应准备好各楼层的平面布置图,医疗机构安排人员接应消防队快速到达火灾现场。 4.7.7 发生火灾后,医疗机构应按下列要求开展应急疏散: a) 首先利用应急广播系统稳定被困人员情绪,防止惊慌拥挤; b) 组织疏散小组,组织病人和现场人员疏散、转移,对于能够自主行动的病人,应引导其按确定的路线疏散;对于不能自主行动或者由于病情严重不能移动的病人,由医务人员和救护组人员按既定方案疏散、转移。在疏散、转移过程中应采取必要的防护、救护措施; c) 在发生人流堵塞的情况下,应迅速安排人员采取有力措施进行疏散或避难; d) 当安全出口受到烟雾或高温的威胁时,应采用消防卷盘或水枪降温等方式,保护疏散人员安全; e) 对受伤或无法自行疏散的被困人员,应组成救护组直接抢救,或组织被困人员互救; f) 屋顶发生局部塌落时,在保证安全前提下,应迅速组织经过训练的志愿消防队员,利用水枪掩护深入火场,救助被困人员; g) 当消防队到达现场后,现场消防指挥应向消防队负责人报告火灾现场的情况,移交指挥权并服从专业指挥。素材来源:中国消防、广东消防、消防知识宣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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