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对211件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对103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宣布失效
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公告》,对有关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清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决定对211件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对103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宣布失效。
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决定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素材来源: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 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官方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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