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在呼执业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各单位:
建筑消防设施是探测火灾发生、及时控制和扑救初期火灾的重要保证,为深入推进消防安全除患攻坚大整治和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各在呼执业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要切实履行法定职责、承担社会责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消防技术标准做好服务对象的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消防安全评估等消防技术服务活动,确保建筑消防设施完整好用。现就加强规范消防技术服务活动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迅速开展一次全面维护保养
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各设有建筑消防设施的单位要在3月份内对服务对象、本单位的建筑消防设施开展一次全面维护保养,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可结合当月维护保养计划组织实施,立即维修损坏、故障的建筑消防设施,确保其完整好用。
切实保证消防技术服务质量
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要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开展消防技术服务活动,保证消防技术服务质量,督促、配合服务对象维修建筑消防设施。不具备自主进行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检测条件的单位,应当委托具备从业条件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实施。
及时报送拖延整改服务对象
各单位要配合委托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做好维护保养工作,不得拖延整改建筑消防设施存在的问题。对于建筑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且拖延整改、拒不整改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要立即将服务对象和存在问题函告服务对象所在地消防救援机构。
鼓励拓展服务鼓励举报问题
鼓励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在开展消防技术服务活动的同时,发挥专业特长,开展消防安全排查,为服务对象提出消防安全管理建议,助力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鼓励社会各界拨打12345电话举报投诉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违法违规执业行为。
持续加强消防技术服务抽查
全市消防救援机构将结合日常检查、专项检查等加大对消防技术服务活动的抽查检查力度,对于发现的违法违规执业行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管理规定》《注册消防工程师管理规定》等对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进行查处。
呼和浩特市消防救援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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