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消防救援总队职业技能鉴定站关于全面实行申报材料告知承诺制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国家消防救援局《消防救援机构便民利企八项措施》(消防〔2024〕43号),坚持高效便民、优化申报流程,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取消部分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材料的决定》(人社部发〔2019〕20号)等政策文件要求,自2024年12月16日零时起全面实行申报材料告知承诺制,对于符合《消防设施操作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19年版)》相关专业和职业要求的报名人员,需提供身份证明、学历证明及申报承诺书等申报材料。现就工作具体安排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材料
(一)身份证明
公安机关颁发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原件的正、反面照片(或扫描件)。
(二)学历证明
1.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力)。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提交高级中学(包括普通高级中学、职业高级中学)、中等专业学校(简称中专)、中等专业技术学校(简称技校)毕业证原件的照片(或扫描件)。应届毕业生或学历证书遗失的,提供所在学校开具的学历证明或加盖学校公章的学籍登记表等证明材料原件的照片(或扫描件)。学校停止办学的(包含撤销、合并等),提供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证明原件的照片(或扫描件)。
2.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提供学信网认证结果截图,有毕业证的可作为补充材料提供原件的照片(或扫描件)。
3.同等学力证明。参加各省(区、市)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合格的,提交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等学力认证结果原件的照片(或扫描件)。
(三)申报承诺书
提供符合相应报考等级(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申报承诺书(见附件)。
二、注意事项
我站将严格执行告知承诺制度,依法依规审核申报材料,对于认定通过虚假承诺、提供虚假材料以及其他非正当手段取得参加鉴定资格的,按照《技能人才评价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工作指引(试行)》(人社职司便函〔2021〕57号)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素材来源:内蒙古消防救援总队
若有来源错误或者侵犯您的合法权益,您可通过后台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及时进行处理。
-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
时间:2024-01-03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 自治区住房资金中心关于调...
时间:2025-07-03 自治区住房资金中心关于调整2025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比例的通知素材来源:内蒙古自治区住房资金中心公众...- 《城市消防规划规范》
时间:2015-04-26 国家标准《城市消防规划规范》GB51080-2015总结了我国城市消防规划工作实践经验,针对城市消防安全布局和公...- 李克强对全国安全生产电视...
时间:2023-01-12 李克强对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作出重要批示强调狠抓安全生产责任和措施落实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 内蒙古将从5个方面做好冬...
时间:2015-10-24 导读:近年来,内蒙古自治区上下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消防安全工作各项决策部署,以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 内蒙古自治区消防技术服务...
时间:2023-08-25 内蒙古自治区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能力评价规定(试行)内消60号.doc素材来源:内蒙古消防微信公众号